目前,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的現象日趨嚴重,不少包裝已經背離了其應有的功能。過度包裝:包裝的耗材過多、分量過重、體積過大、成本過高、裝潢過于華麗、說詞過于溢美等。股份公司借上市的機會進行適當的包裝,有利于塑造更好的企業形象,增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。然而,有些公司為了多募集資金,在改制和發行過程中,不認真挖掘企業的特點與優勢,而是在財務數據上弄虛作假,在文字介紹上嘩眾取寵,冠之以“這個一”、“那個之”等,誤導投資者。這種現象就被稱為過度包裝。
中國人過年,講究禮尚往來,不僅要讓自己過個好年,還得讓親朋好友都過個幸福滿足的年。于是,過年不僅得給自己家準備些好吃的,還得給親戚朋友家送一些,這樣才顯得這個年過得有人情味。但是,給親友送東西,千萬不能只看外表,還得研究研究里面的東西,究竟值不值這個價錢?
曾聽朋友當笑話講的一件事,說一次別人送了他一盒極其精美的奇異果。他沒舍得吃,就拿回家給了他母親。他母親年紀大了,眼神不好,晚上看電視的時候就坐在沙發上一邊看電視,一邊拆奇異果的包裝。拆到后,所有的包裝都拆完了,也找不到奇異果在哪里,老人生氣地給他打電話:你這不是拿媽開心么?!朋友心里那個冤枉,趕到母親家一看,果然沒有奇異果,再在拆下來的包裝里面一撥拉,兩個比乒乓球大不了多少的奇異果從一堆包裝紙里滾出來,不仔細翻,還真找不到。
這說明過度包裝的食品有三個問題:
1.貴,包了那么多金箔紙,當然貴。
2.麻煩,一層一層剝下來,沒耐心的人干不了這事。
3.不環保,拆下來的那一堆紙片紙盒,只能扔掉,那可都是砍倒大樹做的啊!
專家認為,包裝物的價值超過被包裝產品價值的1至2倍,就稱為過度包裝。中消協就曾明確指出,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%、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價格的30%,就可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“商業欺詐”。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于2010年3月28日發布了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》國家標準,于2010年4月1日起實行。據介紹,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于3層,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%。
如今臨近年關,各種過度包裝的產品充斥大小商場,在省城某大超市我們看到,各種包裝精美的真空成品菜肴擺在超市中間醒目的位置,有用竹編箱子包裝的,有用鐵盒包裝的。價格都比較高,八份菜的成品菜肴基本都在150元以上。高女士告訴我們:“這種菜不僅包裝看起來精美,拆起來也很復雜。我買的那種169元的,外面是竹編包裝,打開竹編包裝,是一個又一個的紙盒子,拆開紙盒子,還有防震用的泡沫塑料,然后里面又是一層金箔紙,里面才是用膠袋密封起來的食品。外包裝看著大,里面的菜其實很少,乳鴿小得簡直和一個雞蛋一樣,遠遠沒有冰柜里面賣的只有一層膠袋密封的菜肴好。”
這種過度包裝的成品菜肴不僅價格貴,不環保,而且讓消費者怎么猜都猜不出里面的東西到底有多少。真是商家的一個妙招,消費者的一個悶虧。
過度包裝應理性對待,不由想到一些老商店使用油紙袋包裝產品的方法,用簡單的油紙一包,古色古香,拆卸方便,十分環保。
在提倡低碳環保,追求高質量生活的今天,我們不要再去購買那些不僅讓我們享受不到高質量商品,還要增加許多浪費的過度包裝年貨啦!